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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做偽證 元大金律師二審有罪

元大金控因為涉入結構債弊案,集團總裁馬志玲、杜麗莊夫婦判刑定讞,檢調追查本案時,元大法律顧問陳世寬律師,為了避免馬志玲等人遭到追訴,教唆元京證券公司債券部曾姓協理,在檢方偵查時偽證,一審時陳獲判無罪,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,逆轉改判兩人有罪,陳世寬律師遭判處6月徒刑,至於曾姓協理改判3月徒刑。

10年前爆發的聯合投信事件,金管會要求各投信公司出清結構債,元大集團旗下的元京證券持有大量結構債,將引起馬志玲家族鉅額虧損。馬志玲與當時擔任元京證券董事長的妻子杜麗莊,為了規避損失,指示屬下,將虧損轉列到元京證券公司帳上,造成元京證券3億3000多萬元損失。

最高法院認定兩夫婦有罪,重判7年4個月徒刑確定。杜麗莊已入獄服刑,馬志玲因為失智症,獲得台北地檢署准許暫緩執行中。

台北地檢署調查時,曾傳喚元京證券多名高層到案說明,在元京證券擔任法律顧問的陳世寬,為了避免馬志玲等人遭到追訴,教唆公司曾姓協理,在檢方訊問時,具結後做出偽證,檢方事後對兩人提起公訴。

一審法院時陳、曾無罪,高院審理時,比對兩人與其他涉案人的供詞,認定兩人涉犯教唆偽證,撤銷無罪判決,改依照偽證罪,判處曾姓協理3月徒刑,至於陳世寬律師被依教唆偽證罪改判6月徒刑,全案還可以再上訴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教唆做偽證-元大金律師二審有罪-07050013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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